Merck Keynote-756:随机,双盲,第3期Pembolizumab与安慰剂与Neoadjuvant化疗和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治疗治疗高风险,早期雌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乳腺癌
描述
主要目标是:
- 比较明确手术时的病理完全反应(PCR)的速率,使用YPT0 / TIS YPN0的定义,如局部病理学家的PEMBROLIZUMAB与安慰剂,也与协议指定的Neoadjuvant抗癌疗法组合
- 在管理Pembrolizumab和安慰剂的情况下,与调查员确定的协议指定的新辅助和佐剂抗癌疗法组合,比较无事实生存(EFS)
主要研究目标
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估Pembrolizumab Vsersus安慰剂的疗效和安全性与Neoadjuvant(前手术前)化疗和佐剂(手术后)内分泌治疗治疗具有高风险早期雌激素受体的成人- 阳性,人体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ER + / HER2-)乳腺癌。
核心资格
注意:这只是资格标准的部分列表。
包括患者:
- 有局部侵入性乳房导体腺癌,由局部病理学家确认,包括T1C-T2(肿瘤大小≥2cm),临床节点阶段(CN)1-CN2或T3-T4,CN0-CN2(允许炎症乳腺癌)
- 根据最近的美国临床肿瘤学会/美国病理学家学院指导方针,患有中央确认的导管组织学乳腺癌患者组织学乳腺癌
- 提供新的或最近获得的核心针活检,由多个核心组成,从原发性乳腺肿瘤中取出,用于中央测定HR状态(ER和孕酮受体),HER2和PD-L1状态
- 有一个东方合作肿瘤学组(ECOG)性能状态为0或1,如研究治疗开始前10天内评估
- 是男性,并同意在治疗期间使用避孕药,至少12个月(对于接受环磷酰胺的参与者)或六个月(对于未接受环磷酰胺的参与者)在最后剂量的研究处理后,并抑制在此期间捐赠精子时期
- 女性并同意在治疗期间使用有效的避孕药,并至少12个月(对于接受环磷酰胺的参与者)或六个月(对于未接受环磷酰胺的参与者),在用Pembrozumab或安慰剂的最后剂量研究治疗后
- 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不包括:
- 患有无感染性肺炎的历史,需要用类固醇治疗或具有目前的肺炎。
- 用小叶组织学患有乳腺癌
- 有双侧侵入性乳腺癌
- 有转移性(第四阶段)乳腺癌
- 有多合乳腺癌(在乳房的不同象限中存在超过1个肿瘤)
- 根据放射学和/或临床评估,每次当前美国癌症(AJCC)癌症癌症委员会(AJCC)分期标准进行以下任何临床淋巴结分期:CN3,CN3A,CN3B或CN3C
- 有Er-,孕酮受体阳性乳腺癌
- 经历了主要肿瘤和/或腋窝淋巴结的切除活检或经过Sentinel淋巴结活检在学习治疗之前
- 有一个已知的额外侵入性,恶性肿瘤在过去五年中正在进行或所需的积极治疗
- 诊断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慢性全身类固醇治疗(给药超过10毫克每日超过泼尼松当量)或在第一次研究后七天内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 有an active autoimmune disease that has required systemic treatment (i.e., with use of disease modifying agents, corticosteroids, or immunosuppressive drugs) in the past two years (Replacement therapy [e.g. thyroxine, insulin, or physiologic corticosteroid replacement therapy for adrenal or pituitary insufficiency] is not considered a form of systemic treatment.)
- 有一个已知的活跃结核病历史(芽孢杆菌结核病)
- 有一种需要系统疗法的活跃感染
- 左心室喷射分数(LVEF)小于50%或小于正常的机构限制,如在筛选时进行的超声心动图(回声)或多峰采集(MUGA)扫描评估
- 有其他显着的心脏病,如:心肌梗死病史,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或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过去6个月内的支架/旁路;或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V类或CHF NYHA第III级或IV的历史
- 有一种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历史
- 具有已知的乙型肝炎或已知活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历史
- 已收到乳腺癌的先前治疗
- 已接受抗程序化细胞死亡蛋白1(抗PD-1),防编程细胞死亡 - 配体1(抗PD-L1)或抗PD-L2剂或抗PD-L2剂或指向的试剂进行治疗another stimulatory or co-inhibitory T-cell receptor (e.g. cytotoxic T-lymphocyte-associated protein 4 [CTLA-4], OX 40, CD137)
- 在第一次进行研究治疗之前30天内接受过活疫苗。
- 对研究治疗中使用的任何组分或赋形剂具有严重的超敏反应(≥GRADEIII)
- 在第一剂研究治疗之前,在研究治疗之前在四周内(调查药剂或抗抗解毒性能12个月内的研究治疗,或者在研究治疗中注册或接受研究治疗的研究
- 怀孕,母乳喂养,或期望在研究的预期持续时间内设想或父亲,从筛选访问到12个月(适用于接受环磷酰胺的参与者)或6个月(对于未接受环磷酰胺的参与者)之后病例治疗剂量
注意:对皮肤的基础细胞癌的参与者,皮肤鳞状细胞癌,导管乳腺癌原位,或宫颈癌的原位不排除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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