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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阿霉素聚乙二醇脂质体联合阿霉素单抗和/或贝伐单抗治疗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GY009)

描述

这项II/III期试验研究了盐酸阿霉素聚乙二醇脂质体与阿霉素单抗和/或贝伐单抗在治疗复发的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中的效果。化疗药物,如聚乙二醇脂质体盐酸阿霉素,以不同的方式阻止肿瘤细胞的生长,通过杀死细胞,阻止它们分裂,或阻止它们扩散。使用atezolizumab和bevacizumab等单克隆抗体进行免疫治疗,可能有助于机体免疫系统攻击癌症,并可能干扰肿瘤细胞生长和扩散的能力。目前还不清楚哪种组合在治疗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方面效果更好。

状态

接受新病人

主要研究目标(年代)

本研究的目的是确定实验方案的剂量限制毒性(DLT)的发生率。

核心资格

注:这只是资格标准的一部分。

接受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

  • 患者必须有心理能力和总体健康状况,允许完成研究要求和所需的随访
  • 研究药物(聚乙二醇脂质体阿霉素、贝伐珠单抗、atezolizumab)的使用可能对妊娠产生不良影响,并对人类胎儿构成风险,包括胚胎致死率;有生育潜力的妇女(WOCBP)必须同意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激素或屏障避孕法;在研究开始前、参与研究期间和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5个月(150天);如果女性在参与这项研究时怀孕或怀疑怀孕,她应该立即通知她的治疗医生
  • 所有患者都需要提交肿瘤组织;研究人员应在接触参与试验的患者之前,就生物标本的释放问题与他们所在的病理部门进行检查
  • 高级卵巢癌,包括高级浆液;透明细胞;子宫内膜,3级;和其他(腺癌,未另外指定[No];混合上皮癌;未分化的癌);注意:由于其不同的基因组特征和/或临床行为,低级浆液,粘液和癌组织组织学被排除在外。卵巢癌=卵巢,输卵管或原发性腹膜癌;必填数据元素:提交病理报告
  • 复发性铂耐药卵巢癌(定义为铂基治疗完成后< 6个月内进展;日期应根据铂治疗的最后一次给药剂量计算)
  • 1-2先前的方案(包括初级治疗);激素疗法(例如,Tamoxifen,芳香酶抑制剂)将不计入先前的方案限制;在维持基于铂治疗的维持术后对PARP抑制剂的抑制剂将不计入来自前一种基于铂族的治疗的单独方案
  • 衡量疾病(定义为RECIST v1.1)或可评价的疾病(定义为固体和/或囊性在放射影像学异常,不符合RECIST 1.1定义目标病变或腹水和/或胸腔积液,病理证实疾病相关设置的肿瘤抗原(CA) 25 > = 2 x上限制正常[ULN])
  • 性能状态0,1或2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 1500 /mcl(登记前14天内)
  • 血小板>= 100,000/mcl(注册前14天内)
  • 血红蛋白(HGB)> = 8 G / DL(注册前的14天内)
  • 肌酐=< 1.5 x机构正常上限(注册前14天内)
  • 尿蛋白肌酐(UPC)比率必须< 1.0(注册前14天内);如果UPC比值>= 1,建议收集24小时尿液测量尿蛋白(患者入组时24小时尿蛋白水平必须< 1000mg);如果由于尿蛋白低于检测下限而无法计算UPC比率,则不排除该患者;现货尿的UPC比率是24小时尿蛋白排泄的估计- UPC比率为1大致相当于24小时尿蛋白1克
  • 总胆红素=< 1.5 × ULN(血清胆红素=< 3 × ULN的已知吉尔伯特病患者可入组)(入组前14天内)
  •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 =< 3 × ULN(肝受累患者AST和/或ALT =< 5 × ULN)(登记前14天内)
  • 国际标准化比(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 x ULN(或稳定剂量的治疗性抗凝,如低分子肝素、华法林或利伐沙班)
  • 致甲状腺刺激激素(TSH)在正常限制内(Euthyroid患者在甲状腺替代疗法上允许提供TSH
  • 患者或合法授权的代表必须在学习入学之前提供具体的学习知识同意,并且在美国(美国),授权允许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的患者

不包括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

  • 既往有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 入组前3周内接受过全身抗癌治疗(如化疗、包括PARP抑制剂或贝伐单抗在内的靶向治疗)的患者
  • 入组前1周内接受过激素治疗(如三苯氧胺、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患者
  • 既往使用抗程序性细胞死亡(PD)-1、抗程序性细胞死亡配体(PD- l)1或抗细胞毒t淋巴细胞相关蛋白(CTLA)-4治疗性抗体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
  • 既往使用贝伐单抗(或任何其他抗血管治疗,如塞地尼)治疗铂耐药复发的患者;(注:首次治疗和/或铂敏感复发背景下允许使用贝伐珠单抗)
  • 既往接受过PLD治疗的患者
  • 腹部或骨盆的放射治疗
  • 由于用药时间提前3周以上,不良事件未恢复到=< 1级(脱发除外)的患者;但是,以下疗法是允许的:
    • 激素替代疗法或口服避孕药
    • 草药治疗>在第1周期前1周,第1天(用于抗癌治疗的草药治疗必须在第1周期第1天前至少1周停止)
    • 姑息性骨转移放疗于第1周期前2周,第1天>
  • 在第1个疗程前4周内,第1天用任何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 在周期1前6周,第1天内用全身免疫刺激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IFN]- α或白介素[IL]-2)治疗
  • 在第1周期前2周,第1天内使用全身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强的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治疗
    • 接受过急性、低剂量、全身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患者(例如,使用一次性剂量的地塞米松治疗恶心或类固醇作为CT扫描造影剂)也可纳入
    • 允许对体位性低血压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吸入皮质激素和矿皮质激素(如氟可的松)
  • 28天内服用双磷酸盐治疗症状性高钙血症的患者;允许使用双磷酸盐治疗其他原因(例如,骨转移或骨质疏松)
  • 已知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除外,但以下除外:
    • 提供无症状未经治疗的CNS疾病的患者,提供了所有以下标准:
      • 中枢神经系统外可评估或可测量的疾病
      • 脑干、中脑、桥脑、延髓、小脑或视神经(视神经和交叉)10毫米范围内无转移灶。
      • 无颅内出血和脊髓出血病史
      • 对CNS病的地塞米松没有持续要求;允许患者稳定剂量的抗惊厥药
      • 第1天前28天内无神经外科切除或脑活检
    • 提供无症状处理的CNS转移的患者,提供了上面列出的所有标准,以及以下内容:
      • 在完成中枢神经系统定向治疗后,放射学显示改善,而在完成中枢神经系统定向治疗和放射学筛查研究之间没有中期进展的证据
      • 第1天前28天内无立体定向辐射或全脑辐射
      • 筛查CNS放射学研究>=放疗完成后4周,>=停用皮质激素后2周
  • 已知对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产品或其他重组人抗体过敏
  • 对嵌合或人源抗体或融合蛋白有严重过敏、变态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史
  • 需要用核因子Kappa-B配体(RANKL)抑制剂(例如DeNOSumab)治疗的患者不能在用atezolizumab治疗前停止
  • 已知临床显著的肝病,包括活动性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或其他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遗传性肝病
    • 既往或已解除乙肝感染(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阴性和抗- hbc(乙肝核心抗原抗体)检测阳性)的患者为合格
    •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只有在聚合酶链反应(PCR) HCV核糖核酸(RNA)阴性的情况下才符合资格。
  • 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病、干燥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 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可使用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
    • 1型糖尿病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都是合格的
    • 允许患有湿疹,牛皮癣,地衣单纯性慢性病的患者(例如,除了银屑病关节炎的患者中,允许被排除的患者或白癜风),条件是它们符合以下条件:
      • 银屑病患者必须进行基线眼科检查以排除眼部表现
      • 皮疹必须覆盖小于10%的体表面积(BSA)
      • 疾病在基线时得到很好的控制,只需要低效外用类固醇(例如,氢化可的松2.5%,丁酸氢化可的松0.1%,氟舒诺酮0.01%,地奈德0.05%,二丙酸阿氯米松0.05%)
      • 近12个月无基础疾病急性加重(不需要补骨脂素+紫外光A辐射[PUVA]、甲氨蝶呤、类维生素A、生物制剂、口服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强效或口服类固醇)
  • 特发性肺纤维化,肺炎(包括药物诱导),组织肺炎(即支气管炎梗阻,密码组织肺炎等),或筛选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扫描的活性肺炎的证据;允许辐射场(纤维化)辐射肺炎的历史
  • 活动性肺结核(TB)患者除外
  • 第1周期前4周内第1天的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严重肺炎住院治疗
  • 第1周期前2周内,即第1天出现感染症状或体征
  • 在第1个周期前2周内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预防尿路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病)的患者是合格的
  • 在第1周期前28天内进行重大手术,或在研究过程中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 在第1周期前4周内,或试验期间预计需要这种减毒活疫苗的第1天内,以及在最后一剂atezolizumab后5个月内给予减毒活疫苗
    • 流感疫苗接种仅在流感季节(大约10月至3月)给予;在研究期间,患者在循环1,第1天或在任何时间之前,患者不得在4周内获得活体,减弱流感疫苗
  • 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心绞痛,心律失常,或精神疾病/社会情况,将限制研究的依从性
  • 本研究不排除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患者,但HIV阳性患者必须具备:
    • 一种稳定的高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HAART)
    • 不需要同时使用抗生素或抗真菌药物预防机会性感染
    • 分化簇(CD)4计数高于250个细胞/ MCL和对基于标准PCR的测试的不可检测的HIV病毒载量
  • 既往侵袭性恶性肿瘤(非黑素瘤性皮肤癌除外),除非至少3年无病,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的除外,如乳腺或宫颈原位癌
  • 严重、活跃的共发病定义如下:
    • 当前(第1周期28天内,第1天)肠梗阻的体征和/或症状
    • 需要父母补充水分和/或营养的患者
    • 需要引流胃术管的患者
    • 出血素质或临床显着凝血病的证据
    • 严重的,不愈合或裂开的伤口,活跃的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 研究对象1个月内咯血史(>=每次1/2茶匙鲜红色血)
  •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 高血压失控(收缩压[SBP] >= 150和/或舒张压[DBP] >= 90)
    • 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
    • 不稳定性心绞痛
    • 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类II,III或IV
    • 经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MUGA)评估,基线射血分数=< 50%
    • 6个月内脑血管事故(CVA)或短暂性缺血性攻击(TIA)
    • 在6个月内,显着的血管疾病(例如,主动脉动脉瘤,需要手术修复或外周血动脉血栓形成)
  • 在开始治疗前6个月内有腹部/盆腔或气管食管瘘或胃肠穿孔和/或腹部/盆腔脓肿病史
  • 怀孕或哺乳期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