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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关于magnollimumab在实体肿瘤患者中的2期多臂研究

描述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实体肿瘤中magnollimumab +多西他赛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和2期推荐剂量(RP2D)(安全性偶合队列1、2期队列1a、1b和1c),并通过研究人员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2期队列1a、1b和1c)来评估木兰单抗+多西他赛联合治疗实体瘤的疗效。

状态

接受新病人

主要研究目标(年代)

本试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

  •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本,发生不良事件的参与者百分比
  • 根据NCI CTCAE 5.0版本,出现实验室异常的参与者百分比
  • 客观有效率(ORR)(2期队列1a、1b和1c)

核心资格

注:这只是资格标准的部分列表。

包括符合这些标准的患者:
  • 个人必须具有东部肿瘤合作组(ECOG)绩效状态≤2
  • 足够的血液计数
  • 足够的肾功能
  • 足够的肝功能
  • 完成预处理血液交叉匹配
  • 从事异性性交的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使用协议规定的避孕方法
  • 可测量疾病根据RECIST版本1.1
  • 个体必须愿意提供来自核心或切除活检的基线肿瘤组织(细针抽吸是不够的)。

Cohort-Specific入选标准:

  • 安全训练第1组: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在局部进展/转移的环境中至少接受过1种系统抗癌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mNSCLC)和转移性小细胞肺癌(mSCLC)),或在局部进展/转移的环境中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抗癌治疗(转移性尿路上皮癌(mUC)),且在局部进展/转移的环境中接受过不超过3种系统抗癌治疗的患者。
  • 第2期队列1a (mNSCLC):在局部晚期/转移性环境中接受过铂基化疗和/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NSCLC患者符合条件。在局部晚期/转移性患者中,至少需要有1个系统的抗癌治疗,而在局部晚期/转移性患者中,不允许有超过2个系统的抗癌治疗。在12个月内接受过紫杉烷治疗的个体或之前接受过紫杉烷治疗的个体被排除在外。排除了接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c-ros癌基因1 (ROS1)、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神经营养酪氨酸激酶(NTRK)或间充质-上皮转变(MET)外显子14基因组改变治疗的个体。
  • 第2期队列1b (mUC):既往接受过全身化疗和/或局部晚期/转移性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UC患者符合条件。在局部晚期/转移性患者中至少需要有2种系统性抗癌治疗,在局部晚期/转移性患者中不允许有超过3种系统性抗癌治疗。在12个月内接受过紫杉烷治疗的个体或之前接受过紫杉烷治疗的个体被排除在外。
  • 2期队列1c (mSCLC):既往接受过铂基化疗和/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SCLC患者符合条件。在局部晚期/转移性患者中,至少需要有1个系统的抗癌治疗,而在局部晚期/转移性患者中,不允许有超过2个系统的抗癌治疗。在12个月内接受过紫杉烷治疗的个体或之前接受过紫杉烷治疗的个体被排除在外。

注意:维持治疗不被计算为单独的治疗线。

排除符合这些标准的患者:

  •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
  • 母乳喂养的女性
  •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无症状和稳定的、接受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放疗和/或手术和/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指导的治疗,且至少四周未接受皮质类固醇)的个体是允许的
  • 红细胞(RBC)输血依赖,定义为筛查前四周内需要2个单位以上的包装红细胞输血。在筛选期间和入组前允许输血红细胞,以满足血红蛋白纳入标准
  • 过去3个月内有溶血性贫血、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或埃文斯综合征病史
  •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代谢物或配方辅料的过敏
  • 先前使用CD47或信号调节蛋白α靶向药物治疗
  • 目前正在参与另一项介入临床试验
  • 已知的遗传或获得性出血疾病
  • 由研究者和主办方评估的显著疾病或医疗状况,将大大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收益比。这包括但不限于过去6个月内的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未控制的糖尿病,明显的活动性感染,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I-IV级
  • 第二种恶性肿瘤,经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或局部鳞状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或其他未接受积极抗癌治疗且三年以上完全缓解的恶性肿瘤除外
  • 已知活动性或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 之前的抗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或研究药物之前的4周内是不允许的。
    • 注:局部非中枢神经系统放射治疗、既往前列腺癌或乳腺癌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激动剂的激素治疗、双磷酸盐和核因子kappaB配体受体激活剂(RANKL)抑制剂治疗并不是排除标准。
注:可能适用其他协议定义的纳入/排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