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rolimumab联合治疗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2期研究
描述
本研究的安全磨合队列的主要目的是评估magrolimumab联合nab-紫杉醇或紫杉醇(安全磨合队列1)和sacituzumab govitecan(安全磨合队列2)治疗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mTNBC)的安全性、耐受性和2期推荐剂量(RP2D)。
本研究第2期队列1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比较magnroliumab联合nab-紫杉醇或紫杉醇与nab-紫杉醇或紫杉醇单独使用的疗效。
本研究第2期队列2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研究者评估确定的客观应答率(ORR)来评估玛格罗单抗联合sacituzumab戈维他坦的疗效。
主要研究目标
本试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
- 安全试验队列: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 AEs通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本,出现剂量限制毒性(dlt)、不良事件(AEs)和实验室异常的参与者百分比
- 第2期队列1:PFS由使用RECIST 1.1版本的研究者评估确定
- 队列2(安全磨合队列2和2期队列2):根据实体瘤(RECIST) 1.1版反应评价标准,由研究者评估确定的确认客观缓解率(ORR)
核心资格
注:这只是资格标准的部分列表。
包括符合这些标准的患者:
- 良好的表现状况,血液学,肾功能和肝功能
- 根据RECIST v1.1可测量的疾病
- 队列1:既往未治疗的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患者,被认为PD-L1阴性(根据当地法规由批准的测试确定)
- 队列2: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患者,在晚期接受过1个疗程的治疗(必须在任何情况下接受过紫杉烷治疗)。PD-L1表达阳性(根据当地法规由批准的测试确定)的肿瘤患者必须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用于局部晚期/转移性TNBC的一线治疗
排除符合这些标准的患者:
-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女性
-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无症状和稳定的、接受过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放疗和/或手术和/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指导的治疗,且至少4周未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是允许的
- 红细胞输血依赖,定义为筛查前4周内需要2个单位以上的包装红细胞输血。在筛选期间和入组前允许输血红细胞,以满足血红蛋白纳入标准
- 过去3个月内有溶血性贫血、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或埃文斯综合征病史
- 先前使用CD47或信号调节蛋白α靶向药物治疗
- 已知的遗传或获得性出血疾病
- 仅队列1:新辅助/辅助治疗后6个月内疾病进展或内脏快速进展和/或症状性疾病,此时单剂化疗不适合。
- 第二组:
- 患有活动性慢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患者,以及入组后6个月内有肠梗阻或胃肠道穿孔史的患者
- 既往接受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或含有拓扑异构酶抑制剂的抗体-药物结合物的个体
- 第1个周期第1天的2周内不允许使用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20mg强的松或同等剂量)
- 由于以前使用过的药物,未从ae中恢复(即,≥2级被认为未恢复)
- 注意:患有任何级别神经病变或脱发的个体是本标准的例外,将符合本研究的条件
- 注意:如果患者接受了大手术,他们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从干预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